目前,在澳大利亚比较常见的几个创收平台包括OnlyFan、Youtube、TikTok等,多数平台会以内容点击量和订阅数,向“内容创作者”们支付报酬。此外,一些优秀的“内容创作者”还可能会收到来自商务广告,直播礼物等额外收入。
那么,作为在澳大利亚的自媒体人需要注意哪些税务问题呢?
今天就简单为大家介绍关于“内容创作者”该如何纳税!
根据澳大利亚税务局(ATO)4月发布的一项更新中提出了对“内容创作者“通过发布的在线内容而获得了收入征税的预期。
货币、礼物及商品所得税
在ATO发布的更新中明确指出,应纳税的收入不仅包括现金收入,还包含以下几项收入来源(包含来源于澳洲或海外):
广告费及出场费
由赞助商提供的商品,如化妆品、衣服、电子设备等
加密货币
粉丝打赏礼物等
在进行纳税申报时,现金收入是很容易记录和申报的。但是像非货币形式的收入,例如赞助商赞助的化妆品、包包等,就不是那么直接了。
例如,假设一家公司送给“内容创作者”一个零售价为$800的手提包,这个包归 “内容创作者”所有。根据税务局的要求,“内容创作者”需要将这个包的实际市场价值作为收入申报。
但是,如果只是把在社交媒体平台上的内容发布作为个人的兴趣爱好,单纯分享生活日常,而不是以赚钱为目的的生意,那么税法在这种情形下并没有明确的说明,最终是否需要纳税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。
如果“内容创作者”在一年中多次收到类似的“礼物”,或者免费的旅行等,那么如果按实际市场价值向ATO申报, “内容创作者”需要考虑因为支付税款可能面临的现金流的问题。
特殊职业工作相关费用扣除?
一般来说,如果“内容创作者”将自媒体内容创作,作为自己的收入来源之一,那么与该收入相关的某些费用可以申请扣除。例如,视频制作设备、麦克风、在线商城等物品,都可以申请抵税,但可能在某些情况下,扣除的费用会分摊到多个收入年度。
通常状况下,类似于整容手术、健身课程、日常服装、美容、理发等费用,将不会被归类于“收入相关费用”,所以这部分支出依旧需要个人承担。
想要了解更多特殊行业/职业相关费用扣除:
Occupation and industry specific guides | Australian Taxation Office (ato.gov.au)
在如今这个自媒体飞速发展的时代下,内容创作者们在享受行业发展红利的同时,也要注意相关的税务问题。